顺昌一失足青少年在帮教中获新生
| [日期:2008-07-18] |
来源:顺昌电视台 作者:吴鹏 游学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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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号这一天正是未成年人李某刑满释放的日子,顺昌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李某的父亲把李某从看守所里接了出来。在法官的帮助教育下,李某对以前所犯的错误悔恨不已,表示要学一门技术,重新做人。
李某为顺昌县岚下乡人,初中还没毕业就辍学在家,由于年龄小,又无一技之长,找不到工作,只能成天待在家中,平时一有机会就经常与一些社会上的朋友到处游玩。2007年10月至11月期间,李某先后在顺昌县岚下乡和埔上镇盗窃了5部总价值为10693元的二轮摩托车,最终李某的盗窃行为被发现,顺昌县人民法院根据犯罪事实依法判决李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如今,李某已经刑满释放,为了制止和消除李某重新犯罪的倾向,法官对李某进行了帮助教育,鼓励李某要自强自立,重拾生活的信心,发挥自己的特长,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在法官们的真情感召下,李某深受感动,感谢法官对他的关怀和帮助,表示一定要以积极的人生态度来改造自己,不辜负大家的期望。
同期声 未成年人 李某 通过这次教训,在里面过得非常苦,以后出去要多加努力,不要做那些违法的事情。
顺昌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告诉记者,每当他们看到一批批的失足青少年悔过自新,重返校园,回归社会的时候,他们都会感到由衷的高兴,这是对他们工作的肯定,但更多的是对失足青少年的美好祝愿。
同期声 顺昌县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 胡月琴 通过这些帮教活动,对失足青少年进行鼓励和教育,使其能够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亲属的期待,社会的关爱,从而树立起回归社会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