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资讯

福建省内高校录取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日期:2008-05-03]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字体: ]

新华网福州5月2日电(记者沈汝发)记者从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日前公布的《200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中获悉,在今年高考中,考生被省内高校录取将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长期以来,在高考被录取后,考生都要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此次出台的招生细则中首次规定,被省内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省外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据了解,实施省内高校录取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可以有效减少行政管理成本和学生的开支。

阅读:
录入:兰才兴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顺昌补贴农机具陆续发放到农民手中
下一篇:顺昌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
相关资讯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