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林业:为“岸线”风格山水园林县城建设加力
按照“生态立县”的发展定位,顺昌县委、县政府从去年开始就加快了“岸线”风格山水园林县城的建设步伐。为此,县林业局从林业实际出发,出台了一系列具体实施办法并抓紧落实。
一是加强县内新水源汇水区、风景区以及绿色通道范围内现有商品林的保护和管理,充分发挥现有林分的生态作用。主要是通过加强对本县院尾水库汇水面积达1.42万亩以及宝山、华阳山、合掌岩、龙山公园等(含城关可视范围内林木)规划面积14.43万亩商品林、生态公益林的经营和保护,通过加强对绿色通道(指316国道、204省道、高速公路连接线、铁路)两侧林木的保护予以实现。如:禁止核心区内的林木皆伐和天然阔叶树的采伐审批;对核心区外的人工针叶林,控制大面积皆伐,实行限伐限耕,伐后及时更新营造针阔混交林;严格控制人工针叶林的抚育间伐强度(不得超过30%);鼓励林农通过合理的采伐方式和更新措施,因地制宜采取套种绿化大苗、药材、珍稀树种等措施改造现有纯针叶林,促进形成复层混交林,提高森林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禁止绿色通道范围内阔叶林的采伐审批,严控针叶林的择伐强度。相邻伐区采伐间隔期要三年以上,间隔距离200米以上,采伐后要在一年内完成人工更新;对新水源汇水区内限制采伐的商品用材林,建议县里从自来水费中每吨提取0.1元对林权所有者进行适当补偿。对风景区以及绿色通道范围内限制采伐的商品用材林,暂按省政府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年每亩6.75元)对林权所有者进行补偿。
二是做好316国道两侧及其一重山、富金湖两岸、新水源小流域的绿化美化。具体要求是:县公路局负责完成316国道两侧外缘起10-20M内绿化美化;县建设局负责完成富金湖岸线绿化规划、龙山公园补植、城区北岸各单位居住区域绿化规划以及落实各单位绿化责任;县林业局与建设局共同确定绿化方案及组织苗木调运。同时做好8号公路(江滨路)和富州广场“3.12”义务植树活动的准备工作;各乡镇具体落实种植地块和管护责任,并积极组织实施。
三是积极推动中心村建设。通过积极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争取和自筹资金,抓好中心村造林绿化工作,推动新农村建设。主要是加快16个非规划林地造林示范村(其中省级两个、市级三个、县级十一个)的绿化、美化建设;努力打造四季桂品牌,大力推广四季桂种植;加大竹山机耕道和竹山滴灌池建设力度。
四是加快“森林人家”建设。通过积极开发、科学利用好顺昌丰富的森林旅游资源来发展第三产业。以“宝山风景名胜区”和“华阳山风景名胜区”为依托,重点建设“宝山上湖森林人家”,为本县的森林观光旅游开发奠定基础,拓展顺昌林业发展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