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老人三诉离婚,法院调解平纷争
| [日期:2008-01-11] |
来源:顺昌法院 作者:雷志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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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顺昌县洋口镇的张某写来感谢信,感谢顺昌法院法官张惠英耐心细致地调解,妥善解决了他和赖某的离婚纠纷。
几年前, 70 多岁的老人张某经人介绍认识了 60 多岁的赖某,经过一年多的交往,两人于 2002 年领取了结婚证。婚后张某要求赖某的一个孙子过继给他,并办理公证,赖某虽然同意,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未真正实现过继。双方此后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张某觉得无法再与赖某生活下去,于是在 2005 年 8 月和 2006 年 3 月两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赖某离婚,经法院调解及驳回离婚请求后,夫妻感情并未改善,双方的矛盾依然尖锐。 2007 年 3 月,张某再次提起离婚起诉,鉴于两人的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支持了张某的离婚请求,赖某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婚前财产的认定上不服,又拿不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其婚前财产的具体数目。于是在离婚后,赖某经常找张某吵架、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了张某的正常生活。
无奈之下,张某对与赖某的财产纠纷再次向法院起诉。顺昌法院法官张惠英接手该案后,考虑到双方均是再婚老人,且年事已高,身体也不好,再将矛盾持续下去对双方都是一个巨大的负担。张法官细致地了解案情,抓住两人纠纷的症结,摆事实,讲道理,多方做工作,让双方认识到如此吵闹对子女、对亲友、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劝导双方做出让步,过一个平静的晚年。法官的话入情入理,双方知道此事久拖不决只会对双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将得不偿失。最终张某与赖某在纠纷金额上都作了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终使两个老人放下了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