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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林业小额贴息贷款试点工作取得突破

[日期:2007-11-18] 来源:顺昌林业局  作者:林方 [字体: ]
    顺昌县委、县政府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努力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解决林农营造林资金不足的问题,今年在本县双溪、高阳和郑坊乡进行了以建立林权证抵押小额贷款为主的林业投融资新体制试点工作。县林业局和信用联社联合行文制定了《顺昌县林业小额贴息贷款暂行规定》,本着“安全、小额、简便、快捷”的原则,运行实施林权证抵押贷款工作。其抵押物分为杉木、马尾松、经济林、毛竹等4类商品林和采伐迹地;最长期限为2年;最高额度为2万元;利率经贴息后为7‰;在当地林业站、信用社用4个工作日就可办理完毕,十分方便简捷。为完善金融风险保障制度,经过县林业局与有关方面联系洽谈,已成立了清源担保公司和宝山收储公司并正式对外营业。试点乡镇的林业站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积极开展小额贷款宣传和解释工作,到目前为止双溪信用社已经办理了2笔贷款业务,贷款金额为20000元。试点乡镇还有6笔金额共110000元的林业小额贷款正在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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