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消防大队严格消防执法不留情
| [日期:2007-11-07] |
来源:顺昌新闻 作者:徐伟勇 邱王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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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县消防大队依法对存在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某生鲜超市作出责令停止营业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对超市和超市负责人处以1万元和500元罚款。
9月20日,县消防大队在对城区部分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饭店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某生鲜超市消防安全存在五大隐患,当即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9月26日前自行整改完毕。9月29日,监督人员上门复查时,该超市仍未按消防监督人员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