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20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以来,交警大队全警动员,全员参战,全力以赴抓整治措施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路面监控、严查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是联合城区派出所采取错时上路,于每周二18:30-22:30、周五7:00-8:30,在城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牌、无证、套牌等违法行为。二是进一步深化316国道联勤制度,加大对国道夜间的巡查监控,重点检查整治长途过境车辆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三是以县局正在开展的“城区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联合治安大队、城区派出所警力深入城区各交通路口、国省道、工厂矿区、施工场地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打击盗抢机动车统一行动,重点检查在汀外挂车辆、摩托车套牌、假牌假证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并在检查程中对嫌疑车辆逐一进行车辆信息比对,从中发现一批盗抢嫌疑车辆,打击违法犯罪。四是扎实开展了“8.26、9.7”全国道路交通安全集中统一行动暨集中宣传日工作,两天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93起,整治和宣传工作都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加强客运源头管理。一是利用每周三客运企业例会,组织民警深入闽运、公交等客运企业召集车主和驾驶人员参加安全行车教育学习,通报公安部关于集中整治行动以来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和我县今年以来的客车事故情况,教育客运驾驶员时刻保持警惕,确保行车安全。二是督促客运企业和驾驶人员落实好日趟检制度,做好车辆标件检查工作,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将辖区逾期未年检的客运车辆情况以文件形式向客运企业作出通报,要求及时督促逾期未年检的客运车辆进行检验,坚决杜绝逾期年检客车上路行驶。四是在执勤点不断强化对客运车辆的检查力度,杜绝客运超员车辆进入我县。五是联合教育局,共同加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及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与各学校的校长与驾驶员签订责任状,进一步落实各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一是以“8.26、9.7”统一集中宣传日为契机,在城区人流集中的电影院广场、公园广场开展以“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挂图、展出展板,发放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材料、接受群众现场询问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等方式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并邀请了县电视台对集中整治宣传作了宣传报道。二是联合县教育局、各派出所,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由责任民警进入各中小学校和国道沿线的农村,与农村交通安全员密切配合,通过上交通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宣传挂图、交通事故展板、交通安全宣传VCD光盘等形式面对面对学生和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三是在316国道上凤收费站、城西收费站悬挂集中整治宣传横幅,广泛张贴宣传标语、发放辖区事故多发路段宣传材料,以警示驾驶人员安全行车。四是在县电视台制作集中整治宣传版块,播出夏季行车安全注意事项及辖区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专题片,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收到良好的效果。
自8月20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以来,顺昌大队共出动警力63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1000余份,张贴挂图75张,悬挂标语15条,受教育人数34000人次,共查处违法行为2236起,严厉打击和遏制了严重违法行为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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