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各合作高校学生的入学资格审核工作,保证学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根据《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学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流程。
学生入学资格审核是一项非常严肃的重要工作,也是将来学生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的基础,有关各方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各合作高校、奥鹏远程教育中心(简称“奥鹏中心”)有关文件的精神,参照此工作流程,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的质量。
一、基本要求
1.入学资格审核采取三级审核制度,即学习中心负责学生入学资格初审,奥鹏远程教育中心负责学生入学资格复审,各合作高校负责学生入学资格终审。
2.各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简称“学习中心”)均应指派工作认真负责、原则性强、熟悉验证业务的人员,参加入学资格审核工作。
3.参加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的人员,应熟悉各合作高校关于学生入学资格审核的相关规定。
4.参加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的人员,应认真学习《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学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学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
5.参加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的人员,应熟悉奥鹏中心学生入学资格审核的工作流程(工作流程图见附录),以及对无效证书(证件)的识别方法和鉴别技术。
6.各合作高校入学资格审核具体工作安排详见OEMS系统,进入路径:“资料下载及工作论坛”——“学习中心业务培训专区”——“工作基本流程及注意事项”——“入学资格审核”栏目。
二、学生入学资格初审
1.学习中心除了按照规定做好报名工作外,同时负有对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审的责任。对不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不准予报名,对材料不全者应在补齐材料后再办理报名手续。
2.学习中心应对报名者提交的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进行严格审验。尤其要仔细鉴别学历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定其是否为国家承认的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证书。
3.对于通过初审的报名者,学习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应指导其按规定的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自2004年春季招生开始,要求每一位报名参加学历教育学习的学生,必须签署《承诺书》。《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由奥鹏中心统一印制,在每季招生工作开始前发至各学习中心。
4.学习中心须在报名学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学生入学资格初审”专用印章,同时签署审核人姓名。另外,在每页《新生注册登记表》上亦须加盖“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学生入学资格初审”专用印章。专用印章由各学习中心按照奥鹏中心统一提供的印模式样自行刻制。
5.学生入学资格的初审工作,应在每季招生工作结束后的一周内完成。同时,各学习中心须将初审通过的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承诺书》等相关入学档案,按照《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学生入学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奥鹏中心[2003] 47号文)的要求,进行档案整理,连同《新生学籍卡》(非所有合作高校均要求填写学籍卡)、《新生注册登记表》(一式3份,学习中心、奥鹏中心、合作高校各1份)等材料,在开学后1个月内送达奥鹏中心进行复审。
三、学生入学资格复审
1.奥鹏中心根据高校的证书审核工作要求,开展已录入OEMS管理系统的学生电子信息的复审。
2.复审工作的重点,是对学生以下信息进行审核:
(1)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是否为国家承认的具有举办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学校。
(2)学历证书编号是否正确、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
(3)所持毕业证书是否为学历证书。
(4)所获学历是否达到报读层次要求的最低学历。
(5)测试生是否已经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6)身份证号码是否正确。
3.入学资格复审工作,还要对学生是否符合合作高校某些专业的招生限制条件(如原来所学专业、身体及健康状况等)进行审核。
4.在招生期间学习中心可登录OEMS系统查询奥鹏中心复审结果,对于复审未通过的学生,学习中心应根据系统提示补充或者修改相应的错误信息。
四、学生入学资格终审
1.合作高校负责对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终审。
2.根据各合作高校《学生入学资格审核办法》的不同规定,合作高校可对学生入学资格分别采取“原件审核”或“复印件审核”的终审方式。
(1)原件审核:
由合作高校的招生部门,负责对所有报名学生的学历证书原件进行终审。终审不合格的学生,合作高校不予录取,不发录取通知书。
各学习中心须在合作高校规定的日期内,将整理齐全的所有报名学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及《新生注册登记表》,派专人递送或通过“机要”等安全方式传送至奥鹏中心;经奥鹏中心复审并留存复印件后,通过“机要”方式将所有报名学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安全传递给有关合作高校的招生部门。终审完毕后,各合作高校将所有学历证书原件通过“机要”方式,经奥鹏中心分别传送给有关学习中心,由学习中心退还学生本人。
(2)复印件审核:
合作高校对经奥鹏中心复审的学生入学档案(含入学资格审核材料、《承诺书》等)进行终审,学生毕业证书必须加盖学习中心入学资格审核章以及审核人签名。对于审核有问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将要求有关学习中心提供该学生的学历证书原件,重新进行审核。
经终审不合格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并根据各合作高校的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