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资讯

监考考试工作责任状

[日期:2006-10-11]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为加强电大考试工作,明确监考对考试工作应负的责任,确保电大考试制度落实到人,特制定电大监考考试工作责任状。

一.主要职责

  1、监考人员是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作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2、监考人员要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忠于职守,自觉抵制一切舞弊行为和不良风气。

  3、监考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遇有亲属参加考试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情况,监考人员应主动声明回避。

  4、监考人员要接受工作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明确监考任务和工作流程。

  5、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统一监考标志,遵守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6、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遵守监考工作流程,完成监考任务。

  7、监考人员要热情耐心,关心爱护考生。

8、监考人员要为人师表,模范遵守考场纪律。

二.责任追究

1、对监考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考场秩序混乱,漏装、倒装试卷,出现雷同卷的考室,监考需向电大作出书面检查,同时扣发本场监考费。

2、对影响考试严肃性,影响公平、公正原则,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责任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监考责任人:

 

 

 

 

 

                 顺昌县电大工作站

 

                  年  月  日

阅读:
录入:麦子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兼职教师管理规定
下一篇:开放教育辅导教师职责
相关资讯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