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电大考试工作,明确监考对考试工作应负的责任,确保电大考试制度落实到人,特制定电大监考考试工作责任状。
一.主要职责
1、监考人员是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作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2、监考人员要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忠于职守,自觉抵制一切舞弊行为和不良风气。
3、监考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遇有亲属参加考试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情况,监考人员应主动声明回避。
4、监考人员要接受工作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明确监考任务和工作流程。
5、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统一监考标志,遵守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6、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遵守监考工作流程,完成监考任务。
7、监考人员要热情耐心,关心爱护考生。
8、监考人员要为人师表,模范遵守考场纪律。
二.责任追究
1、对监考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考场秩序混乱,漏装、倒装试卷,出现雷同卷的考室,监考需向电大作出书面检查,同时扣发本场监考费。
2、对影响考试严肃性,影响公平、公正原则,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责任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监考责任人:
顺昌县电大工作站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