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的“6·3”洪灾中,我市有南平、建瓯、顺昌、政和四个县(市)的城区进水,建瓯市城区受淹情况最为严重。目前我市的南平市中心城区的设防标准为50年一遇,武夷山市为30年一遇,其余的县(市)为20年一遇的设防标准,这些城区的洪水设防标准均符合国家的要求。对于有些地方如建瓯属超过标准洪水受淹,引发我们思考——是否有必要提高城区的洪水设防标准。 1、城市洪水设防标准认识。洪水是一种危害很大的自然灾害,防御洪水、减免洪灾损失是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城市的保护范围和防护对象是制定标准的主要依据。我国是发展中国家,闽北的经济总量仍比较弱小,不可能用大量投资进行防洪建设,考虑现阶段的社会经济条件,城市有一定的防洪安全度,承担一定的风险,经济上基本合理,技术上可行的原则,还是按照目前国家的城市洪水设防标准执行为妥。 2、因地制宜进行城区设防。我市地处丘陵山区,城区的布局格式大都依山傍水,抛开投资因素的考虑,也并非是城市设防标准越高,堤防建得越高,对城区社会经济发展越有利,而需综合考虑地理、城市景观和居民的生产生活等诸多因素,因地制宜制订城防方案还需与各城区的发展规划相结合,美化城市,方便群众生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3、完善城区洪水设防标准内的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我市的十个县(市、区)的城区大部分的堤防工程都建设完成,但仍有相当部分的堤防未闭合,相应的旱闸、排洪渠和排涝站等配套建筑物仍未完善,因此,必须加快这些配套工程的建设步伐,形成完整的防洪工程体系,发挥其防洪效益。 4、超标准洪水的防范。首先有关部门应编制和制订超标准洪水的防御预案,确定撤退路线,临时避洪场所及相应物资准备。同时做好防洪减灾的宣传,人类不可能完全控制洪水消除洪灾,每年都有一些超标准洪水发生,都有一些地区遭受不同程度的洪水灾害,因此,提高对超标准洪水的认识,提高对超标准洪水威胁区群众承受暂时洪水淹没的能力,是减少洪水对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条件,也是防洪非工程措施的重要部分。提高群众防灾和自救意识,了解居住地遭受洪水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宣传临时避洪减灾和自防自救的方法,使遭受洪灾时有必要的思想准备和应变能力,使洪灾对人的生命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城区洪水设防的标准是随着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不同,它也是动态发展的,当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规模,随之社会对防洪标准就会有相应的要求。因此,根据闽北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规模和经济实力,按照国家制定的城市洪水设防标准,结合闽北各县(市)防洪安全的要求和城市发展规划,为方便群众的生活生产所确定城区洪水设防标准,我们认为是适宜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