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北客家联谊会
顺昌闽北客家联谊会财务管理制度
| [日期:2006-05-12] |
来源:闽北客联会 作者:张志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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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联谊会财务管理,使联谊会资金合理化运转,合理化发展,特制定此制度。
一、联谊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
1)、会员费收入原则上,每人每年100元;特殊情况下,确实有经济困难的可自愿缴纳。
2)、热心本会工作的客家企业家捐助收入。
3)、有关部门的专项拨款。
4)、外来单位的赞助。
5)、其他的合法收入。
二、联谊会的经费开支范围:
1)、开会员大会、学术报告会、理事会、工作会、会员集体活动等项目经费。
2)、购买书刊和资料所需费用及其他宣传费用。
3)、邀请有关专家、老师作讲座或指导所需经费。
4)、添置必须设备所需经费。
5)、会内开展活动所需经费。
6)、对会员子女考上重点本科院校,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小组证明,会长批准,常务理事会通过可给予300元以内的鼓励金。
7)、会员生病住院给予慰问。
8)、会员谢世花圈及挽联等费用控制在100元以内。
三、联谊会内设财务人员两名,一名负责帐目管理,一名负责资金管理,做到财务公开、账目清楚,财务理事一旦换人,应及时交接。
四、所要报销的购物发票需经办人签字、财务理事及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五、联谊会资金归全体成员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挪用,协会内部必须设立一本经费管理账本,就经费收支数额、资金来源、支出目的、时间、经手人证明人,联谊会负责人的签字应作明确记录,以便会员随时抽查。
六、联谊会财务报销必须以统一发票或收据为凭证,发票必须写明购物单位、日期、品名及数量,并在背面注明用途,同时签上经手人的名字,以备会员抽查监督。
七、联谊会财务部必须做好每年的联谊会年检工作,对账目不明、违规操作的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八、联谊会财务报告由联谊会负责人每年在理事会上汇报一年度的联谊会财务收支情况。
九、本制度由联谊会理事会制定,联谊会理事会对本制度有解释权和修改权。
十、本制度自2006年5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