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申报工作可能会很顺利
继2004年底成为第48个“福建省风景名胜区”后,眼下顺昌宝山风景区正在积极着手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宝山不仅有国家级重点保护的文物等人文景观,还有国家级保护植物、动物以及奇峰、怪石、佛光、云海、日出和三十六景等地质、天象的自然景观,申报工作可能会很顺利。”日前,福建省风景园林专家苏淡光先生在谈到宝山的申报时信心满满。
宝山风景区位于顺昌县西北部,距顺昌城关约40公里,由中区宝山景区、南区寅山景区、次景区七台山景区组成,面积30平方公里。宝山景区“峭拔秀丽,群峰次第而列”,最高峰海拔1304米。立于峰巅可见碧水青山迤逦延绵,奇峰怪石各具姿态,有“福建黄山”之美称。宝山峰顶元代砂岩全仿木石构殿堂建筑——宝山寺大殿,及附属文物神猴文化重要发祥地的实物见证——南天门和大圣庙、大圣墓等诸多文物古迹都是重要文物。
1996年,宝山寺被福建省政府列为第四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公布了保护范围。近年来,经过有关专家、学者多方面考察,认定宝山寺为国内仅见的元代全仿木石构建筑,是仿木石结构建筑中的珍品,宝山寺附属文物南天门和大圣庙的齐天大圣、通天大圣神位及神灵墓等文物,是研究中国古代文学史,尤其是古典名著《西游记》的重要实物佐证,也是研究福建民间动物崇拜习俗的重要实物资料。2001年6月,国务院公布宝山寺为全国第五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6月,国家文物局通过宝山寺大殿维修方案。
近年来,顺昌县认真贯彻构筑“北山南水”大武夷旅游体系的战略部署,不断加大旅游资源开发、招商引资力度,专门聘请四川、厦门等地旅游规划专家编制了《宝山旅游区总体规划》,并组织人员编写民间传说、历史故事、导游词以及文学作品,并组织力量拍摄风光图片,许多优秀作品和图片在全国、省、市报刊上刊登;同时积极组织省、市、县多家电视台对景区进行采访报道……通过对外推介和宣传促销,宝山的知名度得到提高。2004年11月,福建省政府公布顺昌宝山为省级风景名胜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