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智,字玄略(元儒学提举张异之子), (生卒不详)顺昌县人。明洪武十一年(1378),张智以精通经文,考绩优良,被推荐到吏部,出任夷陵州(今湖北宜昌市)学正。不久任礼部左侍郎,因主张普及礼教有功,调任礼部右侍郎。
当时,明太祖提倡“务学以明礼”。对地方管教育官员忽视礼教的现象很不满意,遂诏张智修制礼乐制度。张智把所拟订的礼教内容,先在国子监里试行,反复修正,整理成教材,然后作为贡生员必试课目之一。并规定了执行制度,凡贡生员应试不通礼教的,他们的所在地管教育官员应酌情论罚。张智所制订的这一制度,得到朝廷重视,下令各地推行。于是,学界中礼让之风日盛。明建文中,调任国子监司业一(管教育行政的六品官)。
明永乐四年(1406)病逝。明万历三年(1575),顺昌知县舒俸为他入祀乡贤祠。

